汕尾市医保局近年来慢慢地增加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惩处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汕尾市医保局2025年医保基金管理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现将5个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如下:
根据市医保局交办线索,城区医保局核实汕尾市国荣广信药业连锁店有限公司城区合意分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情况,该家药店执业药师长期不在岗。依据《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店作出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交办的问题线索查实,发现陆丰市三甲楼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店涉嫌存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购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99元。
依据《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有关法律法规,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99元;2.解除该店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市医保局专项检查线索,经陆河县医保局调查发现,陆河惠民精神康复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涉及违反法律法规金额57946.2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退回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违规金额57946.21元;2.罚款人民币54565.12元。
陆河县医保局2024年专项整治现场检查发现,陆河县水唇镇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涉及违反法律法规金额2721.84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退回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违规金额2721.84元;2.罚款人民币244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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